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主要负责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,下设综合事务管理、思政教育服务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学生公寓管理、学生资助管理、学风建设管理等六个服务中心,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;
二、负责组织年度学生工作综合考评、本部门人员与辅导员考核等工作;
三、负责制定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计划、制定优化学生管理规章制度,做好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《学生手册》等学生管理文件的修订工作;
四、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,学生评奖评先、新生入学接待、教育、军训、档案的转递等,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进行各类主题教育、纪律教育、安全教育,维护学院稳定,及时处理学生中特殊事故和突发事件;
五、负责优良校风学风创建,负责收集和分析学生思动态,协调、指导和评议二级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,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政治思想考核鉴定、考勤数据的跟进和违纪学生惩处等;
六、负责日常职业就业创业指导、军事教育和劳动教育等管理工作,毕业生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;
七、负责组织与实施“绿色通道”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助学金、参军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、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、学生欠费催缴、困难生认定及教育、勤工助学、临时困难补助等工作;
八、连同后勤管理部门、物业管理中心,统筹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;
九、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开展心理健康情况普查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、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。